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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園(開放博物館)項目(槐蔭片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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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濟(槐蔭)征告字[2024]18號
中山公園(開放博物館)項目(槐蔭片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已經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東至中山公園北門,西至經三路150號,南至中山公園,北至經三路。 二、征收部門、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征收實施單位:濟南市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三、房屋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房屋征收決定公布后,待有關事項公示期滿次日起25日內。 四、征收補償安置 按照附件《中山公園(開放博物館)項目(槐蔭片區)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五、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按照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報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標準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搬遷。 特此公告。
附件:
槐蔭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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