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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于2023年10月前發(fā)布凍結(jié)通告,目前人民政府還未作出征收決定的項目,適用哪年的房屋征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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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于2023年10月前發(fā)布凍結(jié)通告,目前人民政府還未作出征收決定的項目,適用哪年的房屋征收政策? 答:適用濟南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6日公布的《濟南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修改〈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85號)、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4年4月3日印發(fā)的《〈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實施細則》(濟政辦發(fā)[202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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