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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蔭區東吳家堡、南吳家堡、南沙王莊三村整合城中村改造國有土地征收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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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凍 結 通 告 濟(槐蔭)征凍告字[2024]33號
槐蔭區東吳家堡、南吳家堡、南沙王莊三村整合城中村改造國有土地征收項目征收范圍已經確定。根據《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凍結事項通告如下: 一、凍結范圍 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東至二環西路、征收范圍線,西至津浦鐵路,南至清源路,北至西沙村界,其中包括濟齊路319號、濟齊路321號、南沙村北、美里湖辦事處南沙王莊村北、槐蔭區南沙王莊村等,包括范圍內單位及個人的房屋(具體房屋征收范圍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紅線范圍為準,詳見附圖(現場張貼))。以上范圍不包括集體土地部分。 征收凍結通告和征收補償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圍與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房屋征收范圍不一致的,以區政府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房屋征收范圍為準。 二、凍結期限及有關事項 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自凍結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屬物,不得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凍結通告發布后、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有《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行為的,不予增加補償費用: (一)房屋的析產和過戶; (二)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服刑人員刑滿釋放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分列、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 (四)新設立和變更市場主體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 (五)其他導致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相關部門應暫停辦理房屋析產、過戶、抵押、建立新的租賃關系、分列或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等業務。 特此通告。
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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