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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安置房屋建設承諾書(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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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 安置房屋建設承諾書(模板)
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加快推進 項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我單位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就本項目提供的安置房源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項目安置房屋建設堅持“政府主導、以人為本、標準適度、功能齊全、規范標準”的原則,著力提高安置房屋品質和檔次,統籌兼顧整體環境和配套功能的提升,努力打造宜居社區。 二、安置房屋設計、建設確保符合現行國家、省和市規定的房屋設計技術規范和標準,滿足城市控制性規劃和片區規劃設計要求。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結合規劃條件要求,按省、市現行標準配置,并滿足專業規范要求;安置區內道路、景觀、綠化、給排水、電氣(強電、弱電)、燃氣、消防、人防、環衛、無障礙設施、停車位等均按照現行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同時按照相應行業管理部門的標準、規定實施。 三、安置房屋按照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過渡時限交付。 本征收項目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安置房屋地塊已形成凈地,多層安置房屋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24個月,高層安置房屋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30個月。 ( ) 本征收項目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安置房屋地塊未形成凈地,形成凈地后,多層安置房屋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24個月,高層安置房屋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30個月。 ( ) 四、安置房屋用地手續合法。安置房屋建設按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執行。 五、按照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供的《被征收房屋統計與安置房需求信息表》中的安置房屋套數、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最低套型建筑面積標準等要求提供安置房屋。安置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部門已公示的平面圖、戶型圖(含標準層面圖)、效果圖建設。 六、安置房屋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建筑設計標準規范和標準,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質量安全標準,并確保產權清晰。 七、安置房屋建設嚴格按照《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我單位移交的用于安置的安置房屋確保具備消防、電梯驗收及安置房屋單體竣工備案等手續,小區環境合格。 八、確保安置房屋交付被征收人后18個月內具備確權登記條件。我單位提前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前期工作,并配合房屋征收部門、征收實施單位和被征收人辦理確權登記手續。 九、安置房屋交付后,對被征收人反映的安置房屋質量問題,由我單位按照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履行保修義務。 十、如未按照本承諾書履行承諾,我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簽章):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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